肃州区是古丝绸之路上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自古以来就是神农和五帝之一的颛顼辖地,九州之一的古雍州西界。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的足迹。
夏至战国为西戒地。
秦至汉初先后为乌孙,月氏,匈奴地。
西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始建郡立县,在酒泉市境内设福禄,乐涫二县,并隶始置之酒泉郡。郡驻福禄县(即酒泉市),领九县,以郡隶凉州刺史部。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改福禄县为显德县,改乐涫县为乐亭县,改酒泉郡为辅平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改显德县为禄福县,乐亭县为乐涫县,辅平郡为酒泉郡。
三国黄初元年(220年),属魏,建置同汉制。
西晋元康五年(295年),改禄福县为福禄县,隶酒泉郡。
东晋,先后属前凉,前秦,后凉,西凉,北凉领地,皆置福禄,乐涫2县,隶酒泉郡。
北魏,初置酒泉军,乐涫戌,隶敦煌镇;孝昌二年(526年)改置为福禄县,乐涫县,并属复置的酒泉郡,郡隶西凉州(驻张掖)。
西魏、北魏分为东,西魏后酒泉地属西魏;大统元年(535年)仍置福禄,乐涫2县,并属酒泉郡,隶西凉州(后改为甘州)。
北周明帝元年(557年)初置福禄,乐涫2县,属酒泉郡,旋并乐涫县入于福禄县。继罢酒泉郡,以福禄县隶甘州。
隋代,初沿北周建制。开皇三年(583年),置酒泉郡,隶甘州;仁寿二年(602年),从甘州分出,始置肃州(肃州名始于此),领福禄县;大业元年(605年),罢肃州,以福禄县入张掖郡;义宁元年(618年),改福禄县为酒泉县(酒泉县名始于此),实为李轨辖地。
唐代武德二年(619年),平李轨,置酒泉,福禄2县,隶肃州。同时以福禄县驻地改为酒泉县驻地,移福禄县驻汉乐涫县旧址;贞观元年(627年),以肃州隶陇右道;景云二年(711年),分置河西道,肃州属之;天宝元年(742年),改肃州为酒泉郡;乾元元年(752年),复为肃州;大历元年(766年)后,为吐蕃所据;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收复河西,复归于唐。
五代,属回鹘,称肃州。隶甘州回鹘。
宋代,置酒泉均,羁靡,实属西夏,置蕃和郡,隶黑水镇燕军司。嘉定十七年(1224年)后属蒙古。
元代,蒙古废西夏的蕃和郡,置肃州。至元七年(1271年)改置为肃州路。至元八年(1272年),蒙古改国号为元,至元十八年(1293年),立甘肃行中书省(驻张掖),肃州路属之。
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置肃州,不领县,隶陕西布政使司;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改制为肃州卫,不领县,卫下置所,隶陕西行都指挥使(驻陕少)。
清初,沿袭明制,置肃州卫。雍正二年(1724年),罢卫,将肃州并入甘州府;雍正七年(1729年),又改制为肃州直隶州,直隶甘肃行省布政使司(驻兰州)。同年分甘州的高台县归肃州直隶州。
民国,设酒泉县,隶安肃道。改道设署后,酒泉县隶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9月25日,酒泉县和平解放,同年10月2日,酒泉县人民政府成立,隶酒泉专员公署。
1956年,酒泉,张掖两专区合并成立张掖专区,酒泉县属之。
1959年1月,酒泉,金塔两县合并建立酒泉市(地级)。
1961年,撤销地级市改为县级市,恢复金塔县,隶酒泉专员公署。
1964年11月,撤市改为县。
1985年5月,撤县建市,隶酒泉行政公署。
2002年9月16日,撒市改为肃州区,隶酒泉市(地级)。[1]
截至2016年,肃州区辖6个街道(东北街街道、东南街街道、工业园街道、新城街道、西北街街道、西南街街道)、10个镇(总寨镇、银达镇、西洞镇、上坝镇、三墩镇、清水镇、金佛寺镇、泉湖镇、西峰镇、果园镇),5个乡(下河清乡、黄泥堡裕固族乡、铧尖乡、丰乐乡、东洞乡),共154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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