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曾于2018年颁布了《厦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厦门市区内禁止行驶,但允许在非市区的乡镇、村庄、工业区等地使用。这是因为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管理难题,如车速过快、违法改装、违规停放等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治安问题。
此外,厦门市政府也在积极推广城市公共交通和鼓励低碳出行,如加强公交车、地铁、自行车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设立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服务,鼓励市民步行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减少机动车使用和城市交通拥堵,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因此,厦门市政府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内行驶,推广城市公共交通和低碳出行,旨在提高城市交通安全和环境质量,同时也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舒适和健康的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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