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并于2020年7月1日施行。具体怎么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政府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方式,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创业人员和在义稳定就业人员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
据了解,《细则》适用于义乌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公租房的租赁管理,并对申请人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申请人需具有义乌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常住义乌,同时在义乌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公租房根据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创业人员、在义稳定就业人员等群体,实行分类分期准入,不同群体准入条件各有不同,且申请人均以家庭名义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有义乌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才计入保障人数并享受相应的保障面积。另外,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其他保障对象按其规定实施。
《细则》中明确,义乌公租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不能同时申请保障。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保障方式。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的方式,并在保障周期内允许有一次机会调整保障方式。
公租房租赁补贴包括取得准租资格家庭直接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轮候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住房保障机构根据家庭收入、申请类别等情况,按三档租金(租赁补贴)分别给予差别化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包括批量安置、零星安置等方式。根据人数不同,租配标准有所不同,1至2人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户型,3人及以上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户型,并通过抽签定位的方式进行配租,实行实物配租的,每个保障家庭限配租一套公租房。
那么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呢?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分为线上自主、线下代办两种方式。线下代办申请需前往户籍地(外来人员到居住地)所在镇、街窗口或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申请;线上申请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义乌市页面(http://jhyw.zjzwfw.gov.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手机APP软件,选择“义网通办”下建设局部门的“公租房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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