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
在中国历代皇朝的礼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长子为太子,而皇后无所出时,则以年长者为太子。虽然明朝数代皇帝经过特别情况而被立为帝(明成祖起兵篡夺侄儿惠帝的帝位,明代宗景泰帝因明英宗被俘而被大臣拥立,明世宗因明武宗无子而入继大统。),但明朝亦仍然依袭这套礼制。
明神宗万历帝在位期间,由于王皇后无子,故朝臣主张立年长子为太子,皇长子朱常洛,万历十年出生,是神宗宫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万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之子,神宗希望福王为太子,郑贵妃亦不断向神宗进言。但朝臣坚持立朱常洛为皇太子,而皇太后李氏,皇后王氏也支持立朱常洛。
最初神宗不断拖延,弄至皇长子十岁时,因为储位未定,不能就学读书。神宗虽然处分一些支持皇长子的大臣,但东林党也支持皇长子,使支持皇长子为太子的声势更大。万历二十九年,皇长子朱常洛二十岁,神宗在无法拖延下终于策立常洛为皇太子,常洵为福王,封地为洛阳。
国本之争,演变成皇帝与士绅大臣的势力之争。结果,郑贵妃忍无可忍,终於爆发明朝立国以来最严重宫廷仇杀事件——梃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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